民法成年下修18歲,高中情侶可自主結婚!80%家長憂心 小孩養小孩亂象…6觀念教孩子獨立負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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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0-08-27 16:02
  • 更新:2020-08-28 13:55

民法成年

 

文 /  Ann

 

民法成年下修18歲!

今年8月行政院會通過民法修正草案,

將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,

預計民國112年開始實施。

 

然而,隨著社會風氣改變,

現今媽寶數量已多到見怪不怪,

曾聽過成年男子出車禍找媽媽頂罪、

男女結婚丈夫卻還和媽媽同床、

已經40歲卻還需要70歲母親接送上班的資深媽寶…

多數20歲出頭的成年人其實都還在讀書,

隨著考研究所的風氣越來越盛行,

青年真正步入社會的平均年齡向上提升。

既然社會對年輕人晚獨立有了相當共識,

為什麼會出現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的聲浪呢?

 

本文將告訴你:

  • 調降民法成年年齡,政府的官方說法
  • 針對民法成年年齡修法,社會大眾的看法

  • 民法成年年齡調不調,小孩遲早都要自立!

  • 孩子的自立,需要社會的幫忙

 

繼續看下去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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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降民法成年年齡,

政府的官方說法:

一、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理由

民法成年

除了上述三點以外,

由於現今民法成年年齡為91年前(民國18年)所訂立,

已和現實社會情況大相逕庭,

整體人民成熟度、

教育程度及相關運作也已不同於往昔。

 

二、調降結婚年齡理由

民法成年

1.落實性別平權及國際公約

以往訂婚年齡男生不得小於17歲、女生15歲,

男生結婚年齡則不得未滿18歲、女生16歲。

為保障兒童權益及男女平等,以符合國際公約,

因此修法將男女最低訂婚年齡調整為17歲,

結婚18歲,男女一致,落實婚姻性別平權。

 

2.維護青少年身心發展

原規定女性結婚年齡為16歲,

修正後男女結婚年齡均為18歲。

因未成年人結婚生育對其健康可能造成不利影響,

同時妨礙其學業、就業、能力發展與獨立性。

 

針對民法成年年齡修法,

社會大眾的看法:

一、民調:

2015年法務部曾進行一項民調,

調查民眾對於「調降民法成年年齡至18歲」的看法,

投票結果顯示:

「贊成」占33.8%;「不贊成」占61.7%,

其中不贊成的理由以

「18歲判斷力不足,無法對自己的行為負責」為多。

BabyHome也於今年8月行政院公布消息後,

針對「18歲可自主決定結婚,不需經父母同意,

是否會擔心孩子因此為愛沖昏頭」進行調查,

結果顯示:

有81%認為「會」,16%認為「不會」,

可見多數父母擔心孩子衝動一時,後悔一世。

父母的正反意見如下:

 

二、反對民法成年年齡修法:

1.18歲判斷力不足,容易衝動行事

有家長認為:

「20歲都不代表心智成熟了,更何況18歲。」

高中剛畢業的18歲青年多數生活在同溫層中,

社會歷練不足、尚未見過世面,

判斷能力令家長擔心。

 

2.18歲經濟尚未獨立

現下20歲後的青年多數都未達到經濟獨立,

而18歲青少年,在錢財方面更需依賴父母,

因此又潛藏了以下兩個擔憂:

(1)事故受害者求償無門

律師劉韋廷表示:

「在18-20歲之間發生的事故,

父母無須再負連帶賠償責任,

可能對於受害人相對較容易求償無門。」

若青年無經濟能力,

可能導致事故受害人無法得到應有的賠償。

 

(2)如何擔當起照顧一個家庭的責任

多數18歲青年恰從高中畢業,

若馬上投入職場,

也很難有優渥的薪水得以養家活口,

更何況是仍繼續讀大學的學生了。

 

3.法律允許青年18歲自主決定早婚,

恐會增加離婚率

綜合上述兩點,在婚姻層面可能造成的結果

就是青年悔婚、不堪負荷經濟壓力,

進而導致離婚頻次增加。

其實從現今未婚懷孕的小爸爸、小媽媽身上的困境,

可以看到社會所憂慮的部分,

聯合國人口基金認為:

「15歲以下少女的懷孕有不可彌補的後果。

這違反了少女的權益,

在性健康及生殖健康上都有會危及生命的影響……

更會使貧窮循環持續的存在。」

青少年偷嚐禁果為愛允諾,

卻未考慮到自身現有的能力是否足以背負起承諾,

父母擔心法律給予孩子早婚權利,

孩子未來18歲就可以不顧父母反對執意結婚。

 

 

從上述意見可以看出

社會對18歲青年仍抱持著「不夠成熟」的主觀印象,

並對他們的行為負責能力感到懷疑。

然而,針對不夠成熟的問題,

臺大學生會會長凃峻清表示:

「下修民法成年年齡,不只是法律或醫學問題,

更是社會制度如何協助青年成長的問題……

青年的成長,

以及『社會通念對於青年足夠成熟』的認知,

需要透過制度來鼓勵與培養,

進而讓青年足以成熟並為自己負責。」

 

三、贊成民法成年年齡修法

1.與國際接軌

認同應該要因應時代趨勢,

與世界上多數國家之成年年齡同步。

 

2.社會環境變遷

物質條件改善、現代教育普及、資訊快速流通,

現代青年學子較以往早熟,

智力發展也較早達到成年水平。

配合我國教育制度,

18歲恰好是高中與大學的交界,

正是適合做為獨立自主的分水嶺。

且公職考試規定

只要年滿18歲即可報考擔任公務員,

這也間接透露出,

部分學生高中畢業後,不一定會繼續升學,

有可能直接投入職場、創業,

但按照原本的民法規定20歲成年,

就會造成職涯上的不便。

此外,像是申請學貸、租房、銀行開戶

這幾種大學生普遍會碰到的需求,

卻都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辦理。

 

3.權責不相符:

刑事及行政罰責任都規定18歲是完全責任年齡,

與民法規範不同,立法委員賴品妤認為:

「要說未滿20歲心智尚未成熟,

因此不適合修改《民法》成年年齡,

這在相關法律的邏輯是有很大的矛盾。」

 

4.孩子本該自負行為責任

不管民法成年下修幾歲,

孩子都要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,

下修只是讓孩子及早擁有參與的權利與承擔責任。

但同時,教育及文化也應為此做調整與變化,

讓孩子了解權利義務的重要。

 

民法成年年齡調不調,

小孩遲早都要自立!

民法上的成年,終究是法律上的一個數字,

有的人到了30歲仍未經濟獨立,

有的人卻在20歲出頭已達成財富自由。

因此影響孩子是否真的成為具有行為責任的成人,

最關鍵的因素仍是社會風氣與家庭教育。

什麼是好的教養?

這個問題的答案眾說紛紜,

筆者認為好的家庭教育,

不是為孩子遮風擋雨、給孩子最好的物質,

而僅僅是教懂孩子怎麼「生活」,

如何為自己的人生負責、做主,

使孩子不會成為讀到大學,

卻還需要家長打掃宿舍、

出面和老師抗議報告太難的大寶寶。

因此,以下筆者想要和大家討論

媽寶的養成因素以及如何避免養出媽寶孩。

 

延伸閱讀:劉墉:「媽寶老公才是寶!」

都什麼年代,你還相信 孝順媽媽 的男人們比較疼老婆? 婚結下去,欲哭無淚…

 

 

一、媽寶養成因素

1.割/除草機父母(lawnmower parents)

這是直升機家長的進化版,

當父母無法無時無刻陪伴在孩子身邊了,

父母便趕在孩子遇到狀況前,

第一時間替孩子在前頭剷除任何麻煩。

呂秋遠律師表示:

「要培養自己的孩子成為媽寶,

就是不斷的介入他的人生。」

看到孩子受點委屈,家長就急著幫忙、找人咎責,

自然會養出凡事問家長的「乖」孩子。

這樣的孩子失去了解決問題的能力,

同時也較容易用逃避的方式面對問題。

 

2.把子女成就當成父母的成敗指標

知名評論家范疇指出:

東方父母「把子女當成父母成就的指標,

把學歷當成子女成就的指標。」

因此父母強加期望在孩子身上,

甚至把孩子當作自己的「資產」,

對孩子的每件事都要插手…

 

二、避免養出媽寶的6個觀念

1. 不要做孩子的秘書

王意中心理師表示:

「應該放手給孩子做事,讓他事度承擔後果。

才能訓練獨立,

打破『反正爸媽會幫忙做』的心態。」

 

2.孩子受委屈不要為他強出頭

呂秋遠律師建議:

「孩子在外受委屈,我們要做的不是為他出頭,

而是協助他分析問題出在哪裡就好。

畢竟你聽到的都只是一面之詞,

他的委屈,說不定引起別人更大的委屈。

你得協助他突破盲腸,其他的就交給他自己解決。」

 

3.培養孩子的好奇心,讓孩子做自己喜歡的事

鼓勵孩子去尋找興趣、

找到他願意真心花時間培養的專長。

 

 

4.信任孩子,給他選擇權

承接前一個方法,在安全、合理的範圍內,

家長不要一味否定孩子的選擇。

家長的肯定,對孩子的信心養成是重要關鍵。

 

5.不要懲罰失敗

李開復認為:

「可以懲罰懶惰、依賴、逃避、

不負責任等不良行爲,但是不要懲罰失敗,

失敗是讓人進步的學習過程,

懲罰失敗可能會挫傷孩子創造的動力,

要鼓勵孩子在失敗中成長、堅強。」

 

延伸閱讀:「孩子 人生很長,選錯一條路沒關係」

媽媽想告訴你:最厲害的人 不會每次成功 但會勇於面對失敗!

 

6.孩子不是拿來炫耀的獎盃

孩子成績第一、考上明星學校,

父母雖然可以和孩子一起分享榮耀,

但這些獎項始終是屬於孩子的人生里程碑,

而不是父母自己的,

公司老闆不會因為你家孩子很優秀因此讓你升職,

因此與其花時間為了和親戚朋友炫耀孩子,

不如做些能真正充實自己的事。

 

延伸閱讀:台灣教育造就多少「生活白癡」?

簡單一題就讓眾人啞口無言,別懷疑,你可能也不會

 

 

孩子的自立,需要社會的幫忙

給孩子魚吃,不如教會他釣魚

國外學者蘭西(David Lancy)指出:

「『媽寶』是當代青年的一種病態,

是人類社會的流行病之一。

這種『病』,是由於父母太過擔心孩子,

孩子卻沒有機會為自己擔心,

以致情緒與心理發展不完全。」

教育孩子,不是為他撐起永久的保護傘,

而是教會他自己撐起傘。

青年因為社會歷練不足、經驗缺乏,

在日常生活中確實會遇到故種人生難題,

然而民法成年年齡調降,

並非國家不給予青年保護,

而是要喚醒社會對青年的重視,

並協助青年在成年後確實能夠自立,

改善現今亞洲家庭教育被貼上媽寶標籤的社會風氣。

民法成年年齡調不調降,

你都要教會孩子獨立生存的能力,

並且透過適當的教育幫助孩子學習負責任,

將來,不論18歲還是20歲,

他都會是自立的成年人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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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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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(首圖來源:shutterstock /內圖來源:行政院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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